
所谓“跑分”,是指利用自己名下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渠道为他人进行代收款,随后再转款到指定的账户,帮助犯罪团伙进行洗钱,赚取佣金的不法行为。
在回报高、赚钱快的引诱下,李某某招揽亲朋好友及社会闲散人员,以“跑分”方式进行洗钱活动,短短1年支付结算资金超1.6亿元。近日,贵州省黔西南州晴隆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盗窃罪、诈骗罪对李某某为首的“跑分”团伙依法提起公诉。
察微析疑“跑分”亲友团浮出水面
2022年1月,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后,针对银行流水调取不全、组织层级不清、各嫌疑人作用未全面查明等问题,向公安机关提出补充侦查意见30条,并结合已归案犯罪嫌疑人供述,与侦查人员一起梳理思路、汇总信息,通过对银行卡流水走向、手机卡关联信息等进行研判,一个分工明确、组织架构清晰且有完整利益链条的犯罪团队逐渐浮出水面。
2020年9月,李某某经福建上家介绍,在“高薪”诱惑下开始办理银行卡“跑分”。尝到甜头的李某某“胃口大增”,为赚取更多佣金,以“操作简单、回报高、到账快”等为诱饵,招揽亲朋好友及社会闲散人员30余人,在明知对方从事网络犯罪的情况下,开线成为跑分平台下线,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转账洗钱,涉案流水超1.6亿元。
在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过程中,李某某、吴某某等人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或虚构事实谎称跑分的方式,卷走上家资金,实施盗窃、诈骗犯罪,获取高额非法利益。

罚当其罪准确认定犯罪性质
“该犯罪团伙发展到后期,已呈现出规模化、公司化的特点,众多涉案人员在其中的地位作用不同、参与犯罪的原因也不同,获利情况也差异巨大。如何准确甄别各涉案人员在共同犯罪中的层级地位及作用大小,确保罚当其罪,是查清案件事实后的重中之重。”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在严厉打击电信网络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充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最终,检察机关在充分考虑犯罪嫌疑人主观目的、参与时间、工作性质、所提供银行卡数量、获利金额等情节后,对该案犯罪团伙中的组织、管理者及参与时间长、流水数额特别大的采取逮捕措施批准逮捕16人,提起公诉18人;对认罪悔罪态度好、参与时间短、通过招聘方式进入的犯罪嫌疑人采取了不起诉处理。
检察建议筑牢网络诈骗“防火墙”
在案件办理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该“跑分”团伙31名涉案人员中,有近一半来自黔西南兴义市某街道办辖区居民,集中反映出,该辖区居民防范电信诈骗犯罪意识不强、电信诈骗治理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跑分’是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相伴而来的衍生犯罪和末端犯罪,不仅严重危害群众财产安全,还影响司法机关对网络犯罪的侦查、追诉。”为有力有效斩断违法犯罪活动的帮助链条,晴隆县人民检察院将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跨区域向该街道办公开送达防范电信诈骗、养老诈骗社会综合治理检察建议,会同街道办不断提升治理力度,加强源头治理,净化网络生态空间,共同筑牢电信网络诈骗“防火墙”。
| 发表评论 |
| 网友评论 |

05-09

03-29

03-16

03-01

02-23

02-16

02-07



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