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赚取非法利益,福建莆田一外卖站点负责人竟介绍手下员工将银行卡租给开设DC的老板洗钱跑分,最终该站点被一窝端。近日,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被告人郑某、沈某提起公诉。
郑某,莆田仙游籍男子,在筱塘街道“饿了么”外卖站站点当负责人。2022年年初,郑某喝酒时认识了上线郝某(另案处理),酒局中郝某告诉郑某自己在做网络赌博诈骗,把银行卡租给他洗钱可以按交易流水抽成。郑某听后十分心动,便将自己的卡租给郝某牟取非法利益。郑某站点中有不少骑手,于是他介绍手下一众骑手租银行卡给郝某,并从中抽取介绍费。直至案发,该站点多名骑手落网(另案处理)。
经查明,被告人郑某出租本人银行卡及介绍他人出租银行卡给上线,为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金额共计人民币四百六十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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