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督促缅甸、金三角、阿联酋
滞留人员回国的通告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严厉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现根据中央、自治区开展缅甸、金三角、阿联酋滞留人员劝返工作的要求,现对覃龙等104名环江籍滞留缅甸、金三角、阿联酋人员(名单附后)发布劝返通告。
以上非法出境、在境外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非法滞留境外的人员自本通告发布后,应积极主动在2022年10月1日前通过正规渠道入境回国,并在入境前7天内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备,其家属应配合劝促其尽快入境回国。对于主动回国投案说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如上述人员仍一意孤行,拒不回国,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同时采取暂停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等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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