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门日报消息】内地男在“契妈”介绍下,与妻子离婚并与“契妹”假结婚,藉此为自己及女儿取得澳门居民身份,随后再与假妻离异并与前妻复婚,助其妻子及一子一女骗取澳门证件。治安警出入境管制厅近日发现疑点,本月26日于各区先后截获四名涉案男女,调查期间有人承认收取20,000澳门元报酬,充当中介撮合“契仔”与女儿假结婚。
涉案首名疑犯姓锺,男性,50岁,澳门居民,原为内地居民,报称工程公司主管;第二疑犯姓谭,女性,45岁,澳门居民,原为内地居民,首疑犯现任妻子;第三疑犯姓李,女性,40岁,澳门居民,首疑犯“契妹”及“假妻”,现已离异,报称餐厅经理;第四疑犯姓梁,女性,65岁,澳门居民,首疑犯“契妈”及第三疑犯母亲,报称无业。四人涉嫌假结婚被落案起诉,已移交检院跟进。

治安警早前发现一宗已批出澳门证件的个案存在疑点,由于首疑犯2008年1月与妻子离婚后,相隔短短四个月便与李某缔结夫妻关係,取得非永久居民身份证后便离婚并与前妻(第二疑犯)复合,怀疑当中涉及假结婚。
经进一步调查,警方发现首疑犯与第二疑犯1999年结婚后育有两名女儿。2008年,离婚后的锺某与李某结婚,并以家庭团聚为由申请来澳定居,期间在2010年,锺某更为李某顶包,认作李某为他人诞下的幼子亲父。至2012年,锺某与长女一同取得澳门证件,后锺某及李某于2015年离异。两年后,锺某再与前妻谭某复合,同样以家庭团聚方式,协助妻子、幼女及幼子申请来澳,并于2022年取得澳人身份。
警方同时亦发现锺某与李某的假结婚关係,由第四疑犯撮合,而梁某正是首疑犯的“契妈”及李某亲母。直至本月26日,警方正式採取行动,到四人住所进行搜证,并邀请各人到警处调查。期间梁某承认收取20,000澳门元介绍费,为锺、李的假结婚关係穿针引线,而李某亦承认按母亲(梁某)指示与首疑犯假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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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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